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
博览会组展工作的通知
(杭外经贸外贸〔2010〕39号)
市工业、商业资产经营公司,各区、县(市)外经贸局,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,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:
根据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(简称“消博会”)浙江省筹备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商务厅《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》(浙商务外贸发〔2010〕32号)要求,为做好消博会的组展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消博会是我省目前规模较大、成效较好的贸易展会之一,已成为商务部和省政府主办的重点展会。要牢固树立“市场第一”的理念,以消博会为载体,按照“兼顾平衡、适度发展”的原则,引导、鼓励和扶持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境内重点展会平台争抓订单,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,积极开拓新兴市场。
二、展会基本情况
消博会自2002年起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八届,规模、档次、成效逐届提升,形成了国际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和规范化特色,被列为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之一。
第九届消博会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,省商务厅和宁波市政府承办,将于2010年6月8日-11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。共设置家纺服装、家电电子、户外休闲用品、日用品及办公文体、食品土畜、装饰礼品六个专业展区。本届消博会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,预计到会境外客商将达到15000人(含采购商1万余人),并将有同等数量的境内进口商和外贸公司采购代表等。具体详情可点击消博会网址:www.cicgf.com。
三、组展安排
1、组展规模。消博会作为广交会、华交会以外,省内我市组团参加的一项重点外贸促销活动,为充分展示我市外贸发展整体实力和形象,结合上届消博会我市参展规模及企业实际需求,确定本届消博会我市组展规模为100个展位,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所属企业参展。
2、展位扶持。展位费用按标准展位或光地收取,标准展位(3X3)为人民币6000元/个;光地按36平方米起租,为人民币5000元/9平方米。为鼓励企业参展,将对展位费给予重点支持。参展企业先按规定交纳展位费,在省、市外经贸部门兑现政策时,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支持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博会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组展工作力度,积极培育和利用消博会平台开拓市场。
2、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统一将企业参展报名表汇总后报送我局(外贸处)。
联系人:董凯 电话:85179767 传真:85155825
联系人:周江平 电话:85175967
附件:参展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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